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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行2018年“创青春”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相关事宜的通知

2018-03-13 10:38:24 作者:访问量:781

全院同学:

为确保2018年“创青春”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的顺利进行,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:

一、  院内初赛(312-14日)

1. 314日上午12:00前:各团队将参赛作品(创业计划书)和作品基本情况表(附件1)电子档交学院团委双创部邮箱:904624725@qq.com

2. 314日下午14:30于四教216:学院评审,项目上报;

二、校内预选赛(315日—19日)

1. 316日前:确定作品分组和单件作品主审评委;

2. 318日上午12:00前:各项目将推荐作品交至学院团委双创部,需提交电子、纸质版(一式5份,简装版打印,附件2、附件3)和展评海报电子版(附件4);

3. 319日上午12:00前,学院提交材料到校团委双创部;

4. 学院可推荐0-2件作品参赛,推荐作品数只涵盖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公益创业赛,在校研究生参赛不占学院指标,创业实践挑战赛不占学院指标(毕业三年内的本科生、硕士生、博士生均可参赛,计划书在330日前上报,团队直接参加全校总决赛);

5. 319日:各校区完成对竞赛申报作品和作者的资格和形式审查,并对申报作品进行分类送审。

三、校区复赛(319日—324日)

1. 319日—23日: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。

2. 324日:各校区统计复赛成绩,各类别作品按分配奖励指标(另行通知)择优参加校区决赛。

四、校区决赛(44日前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)

1. 作品(三类)参加校区展评,并接受评委和观众现场质询。

2.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类和公益创业类作品参加答辩,每件作品不超过4人参加答辩,评委合议商定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秀奖作品名单,并推荐参加全校总决赛的作品。

五、全校总决赛(413日前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)

1.参赛团队对作品进行补充完善。

2.分别举行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、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的全校总决赛,每件作品不超过4人参加答辩,评委合议商定获奖名单和推荐省赛作品名单。

3.430日前,在专家指导下,对推荐省赛作品进行补充完善。

附件:1.2018年“创青春”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拟推作品汇总表

2.2018年“创青春” 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项目申报书

3.2018年“创青春” 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项目申报书格式

4.展评海报模板

附件:点击下载附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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