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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行政职能职责

2022-09-08 10:33:58 作者:访问量:385

    主要职责

管理机构

机构职能

行政
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决策部署。

2.通过党政联席会议,讨论决定学院事业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
3.根据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要求,制定并细化落实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目标任务。

4.根据教学需要,制定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,组织实施教学活动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

5.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,加强团队和平台建设,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。

6.按照有关规定,开展对外联系、交流与合作。

7.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人才政策,负责教师队伍建设,依据有关规定做好人才的引育管用。

8.依据学校规定和授权,设置和调整学院内部机构管理和使用学校划拨的办学资源,负责学院的资产和经费管理。

9.加强党政协同配合,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“一岗双责”。

10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行政

办公室

1.起草学院行政工作计划、总结、各类报告和规划,做好公文收发、对外联络、接诉接访和固定资产、办公用品、财务报销、安全管理等日常行政工作。

2.负责教学、科研、社会服务、“双一流”学科建设、研究生管理等工作。

3.负责职称晋升、岗位申报、职工考核考评、人才引进以及荣誉申报等工作。

4.协调学院各系室工作,妥善安排院领导公务活动。

5.负责学院对外联络。

6.负责重要会议、活动、接待的组织和协调。

7.对接学校职能部门,做好承上启下、跟踪执行和督办落实等工作。

8.学校和学院党政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


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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